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「賽門甜不辣」二代老闆方豊吉(父)、方王冊(子),因兒子不滿父親用他設計的招牌招攬加盟店,因此向板橋地檢署控告父親違反著作權法。不過經檢方調查,認為招牌應是父子的共有財產,因此未起訴方豊吉。

52年前,吳姓創辦人在西門町開封街開創了甜不辣店,1970年代,吳再將甜不辣店交給方豊吉、方火山兄弟經營,當時一部很紅的外國影集主角就叫做賽門,甜不辣店才改名為賽門甜不辣。

10多年前,方豊吉在西寧南路再開一家賽門甜不辣,開封店則交由方火山的兒子方鐳峻經營,兩家店都叫做「賽門」,也都以正統自居。近年來,賽門甜不辣分店愈來愈多,方鐳峻去年就將開封店的甜不辣店,正名為「賽門鄧普拉」。而方豊吉和兒子方王冊則各自招攬加盟,擴大經營。

日前,方王冊突然控告父親,並告訴檢方,加盟店所使用的紅底黃字的「賽門甜不辣」商標,是他找人設計的,著作權應該屬於他,而父親沒有經過他的同意就讓加盟店使用,已經觸犯了著作權,因此決定提出告訴。

不過檢方認為,方豊吉父子除了各自招攬加盟,加盟金和原料、醬汁出貨後,貨款也都有按比例分配,因此賽門甜不辣的商標應該是兩人一同擁有,所以並未將方豊吉起訴。而方豊吉除了斥責兒子「不孝」,也說當初這個新商標,是父子一同決定的。

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11/01/138-2660162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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