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高雄市捷運警察隊日前接獲民眾投訴,有2名學生竟然在捷運列車上吃鹹酥雞、喝水,警方根據校服查出2人身分並開出告發單,將各被處罰1500元以上、7500元以下罰鍰。

無論是台北或高雄捷運,一律禁止飲食;據了解,這2名男學生不但大啖鹽酥雞,其中一人還因為喝水嗆到而噴了出來,另一名學生則是見狀大笑。高市捷運警察隊獲報後,查出2學生身分,依照大眾捷運法規定開單告發,交由捷運局裁罰。

高雄捷運警察隊副隊長徐如姣說,「分別是他們在喝水的鏡頭、吃東西的鏡頭,還有打開鹹酥雞的鏡頭。」該校學務主任周敏超則表示,「他說當初肚子餓啊,他也很恐慌,很後悔做了這種事情。」

根據高市捷運警察隊統計,今年1月至8月底一共告發112件、勸導7143件,違規告發案件中以違規飲食(礦泉水、果汁、飲料、瓜果)、嚼食檳榔或口香糖、未依規定攜帶寵物進站等情形最普遍。


引用自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9/07/327-2643988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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