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)鄭姓男子涉嫌將車停在台北巿愛國東路的停車格,貿然開車門下車,撞及行經的腳踏車女騎士,導致她臉部撕裂傷等傷勢。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,依過失傷害罪嫌將鄭男聲請簡易判決。

檢方表示,50歲的鄭男今年7月6日上午8時左右,將車子停在台北巿愛國東路的路邊停車格,欲開啟車門下車之際,理應注意行車安全及後方狀況,並禮讓行人、車輛先行,竟疏於注意,貿然開啟左前車門時,不小心撞及後方行經的腳踏車女騎士,導致她的頭部外傷、臉部撕裂傷等傷勢;被害人報警處理。

檢警偵辦期間,鄭男坦承不諱,檢察官審酌當天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、現場照片及被害人的醫院診斷證明書等,依過失傷害罪嫌將鄭男聲請簡易判決。1000924


本文引用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924/5/2zb1e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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