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/台北報導〕台北市中山區中吉里長林德勝昨天痛陳,吉林路與松江路一百八十四巷廿六弄口,一戶涉及無權占地,領取數筆、累計可能破百萬元拆遷補償費,卻遲不搬走,有礙社區交通、公安與衛生的「超級誇張違建」,市府相關單位打官腔、踢皮球,長年該拆未拆,越來越多里民覺得「郝市府,好無能」。

不過,在歷次會勘或函文中,台北市建築管理處認定,該戶為一九九五年以前既存違建,列入分類分期處理;交通管制工程處指巷道現況還夠車輛通行;環保局說會協助清運爭議地號上的廢棄物;中山警分局指會協助移除有牌廢棄車輛、通知攤車所有人移置;消防局則稱不致影響消防救災。

被質疑占地居住違建的七十六歲裴源桂受訪時,坦承沒有土地產權,但房屋自一九五九年購用,曾因周遭房地產開發,陸續領得拆遷補償費,但都只對相關建商、新社區,同意部分拆除,並未答應全部拆除,現在使用範圍有些是以前拆剩的,有些是溝通鄰人同意提供的。

吉林路一○七號居民黃太太說,住家後巷土地被裴男強建廁所、廚房,使用一、二十年,「我繳稅,他占用」,促請拆物還地,反被索取補償。

永富邑大樓許姓住戶等人指稱,廿六巷應為六公尺寬既成道路,由於違建擋道,銜接吉林路那端寬度不及三公尺,除是汽車會車瓶頸,行人、機踏車通行險象環生,一旦發生火警,消防車進不來,住戶生命財產安全堪憂。

林德勝表示,六月在區里座談會,當面向市長郝龍斌建議徵收開闢既成道路,卻被回覆沒經費、不可能這樣做,郝龍斌要求各單位會勘且該拆就拆,但事隔近三個月,仍無拆除作為,希望市府拿出公權力、魄力,儘速解決民瘼。

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925/78/2zbzc.html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林瑞梅葛土菏髓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