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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違規路霸會被開單,但公家單位成了大路霸卻是合法的?以台北縣為例,民國90年以前,在各個鄉鎮市廣設路邊停車管理亭,而且位置就在人行道上,有些甚至直接佔滿整個人行道,民眾只能走到大馬路上,和呼嘯而過的汽機車一起爭道。

記者來到一處提供身障者停車銷單的停車管理亭,但裡面卻沒人。一位路過的小學生說,「我很少看到他們。」這個管理亭直接佔全人行道,路人行經至此,只能繞到馬路上,民眾抱怨這是大路霸。

但管理員也有話說,「這裡很少人走啦!」、「我們很可憐,下雨天沒地方可躲!」、「我們在外面半個小時巡一場,還要收這個,然後下大雨的時候 我們還是要做 ,你說這個(管理亭)要把它廢掉的話,我們要怎麼辦?不可能!太不人道了!」

台北縣有107座停車管理亭,分佈在各個鄉鎮市,民眾抱怨根本是佔用人行道,縣府到底要不要處理?台北縣政府決定在今年底前,拆除40座防礙公共空間的管理亭。但合法的公家路霸,還有變電箱。以板橋市文化路為例,短短900百公尺,就有33個變電箱,且還設在路中央呢。(新聞來源:年代新聞記者吳郁蕙、侯正倫)


來自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9/07/138-2643919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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