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11歲小童想要買線上寶物,沒想到換得的卻是永生難忘的肉票經歷!男子詹勳文盜因為花光女友寄放的10萬元存款,卻沒有錢還,於是把腦筋動到綁架在網咖認識的國小五年級劉姓男童,向家屬勒贖10萬元;劉童一度逃出,卻又被逮回,北縣警方趁詹嫌取款時逮人,才結束小男童長達12小時的驚魂記。

21歲的詹勳文一個月前從彰化北上,在電子工廠上班,每月賺得2萬1000元,扣掉七千元房租,因為入不敷出,於是挪用在林口讀大學的女友寄放的10萬元,還假裝闊氣,帶她吃大餐,事後又怕女友發現真相,於是急著籌錢。

詹嫌在4日上午11時30分,打電話約在網咖認識的劉童,以要送「楓之谷」線上遊戲寶物點數為藉口,要劉童到其新莊租屋處;詹嫌一開始還和劉童聊線上遊戲,等劉童完全沒心防,便露出真面目,用童軍繩及膠帶綑綁劉童手、腳,關在浴室,並持鐵棍恐嚇不得逃跑,否則將殺害

詹嫌將歪腦筋動到在網咖認識的小五劉姓男童,4日上午打電話約劉童到他所租的套房,討論線上遊戲如何掛網玩「楓之谷」及寶物交換,男童向母親謊稱「與同學約吃早餐」,於上午11時30分離家赴約,不料到詹嫌住處後,詹露出猙獰面目,先控制行動,以童軍繩將劉童綑綁。

劉童趁嫌犯外出之際,在晚上6時許掙脫綑綁的繩索逃跑,沒想到才跑到樓下,就與返回的詹嫌撞個正著。詹嫌因而重新將劉童綁起,還用膠布貼住男童眼睛和嘴巴。

詹嫌共打了4通電話到劉家,但前2通沒出聲,第3通才開口勒贖30萬元,劉家本以為是詐騙電話,但見劉童遲未回家,才確信孩子被綁架,劉童母親在晚間10時半向新莊警分局報案。

警方專案小組指點劉母與嫌犯周旋,詹嫌打第4通電話給劉家時,贖金一度從30萬提高為至40萬元,經過討價還價及哀求後,詹嫌才降為10萬元,並約定將贖款置於劉家住處後方的防火巷。

警方將贖款以繩子綁在防火巷金屬水管,偵查隊員則貼著牆壁埋伏,等到5日深夜零時,一名男子騎機車抵達巷口,在周邊繞行並以車燈照射防火巷,並進入防火巷取款時,警方立刻將他逮捕,極度驚嚇的劉童也在1時左右脫離惡夢。

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9/06/138-2643552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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