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中心/北縣報導

北縣瑞芳鎮鄭姓老婦人今年4月遭詐騙集團以假檢座恐嚇,詐財新台幣1百多萬元,事後員警憑著假公文上的一枚指紋,順利逮到兩名車手,但老婦人的百萬存款早就被集團成員平分花用殆盡。

警方調查,以林姓主嫌為首的詐騙集團,今年4月份夥同集團成員呂翰穎(19歲、詐欺及偽造文書紀錄)及馬嵩豪(22歲、詐欺紀錄)撥打鄭姓老婦人家中電話,佯裝自己是台北地檢署檢察官,恐嚇老婦人因為詐領保險金涉嫌洗錢,必須將戶頭內的現金交出監管,才能免除牢獄之災,婦人信以為真,於是將自己銀行提款卡交給前來取款的呂姓及馬姓犯嫌,對方交給老婦人六張「假公文」,還精心印製了「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總署偵查卷封面」,並拿著婦人的提款卡到ATM領款,一共盜領了新台幣1百萬6千4百零5元。

鄭姓婦人事後發現遭詐立刻報警,瑞芳警分局鑑識人員在假公文上採集到一枚清晰指紋,比對出有詐欺及偽造文書前科的呂穎翰,又查出與呂嫌一同前往作案的馬嵩豪,兩人供稱,集團首腦是20歲的男子林建勳,但警方多次通知林某均拒不到案,兩人表示,他們是在今年2月加入以林建勳為首的詐騙集團,擔任旗下車手工作,算是最低階層的職務,每次騙到手的現金僅能分到百分之ㄧ,這次他們拿著騙來的提款卡到ATM共領了10萬元,林姓主嫌只各給他們一人1000元花用,其餘款項並非他們所領取,事後提款卡也都交給林姓主嫌處理。

員警也發現,這個集團共11人(包括這次涉案的三名犯嫌)在今年5月份因為涉及10多起詐欺案件,獲利高達上千萬,但最後在台中縣神岡鄉被警方查獲,目前也已遭到檢方起訴,沒想到被害人中還是有「漏網之魚」,幸好警方鑑識人員憑著被害人拿到的假公文仔細採證,順利破獲這起詐欺案件,並將三人依刑法詐欺罪函送地檢署偵辦。

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9/16/138-2647149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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