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康仁俊/台北報導

針對行政院會通過內政部提報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放寬貧窮線標準及申請低收入與中低收入戶的認定門檻,民進黨籍立委潘孟安今(17)日說,歐、美、英、法等國家的貧窮率都維持在10到20%之間,至於鄰近台灣的韓國、港澳地區,貧窮率也都有1成以上,但台灣貧窮率卻只有1%,即使修法也只不過調高為3.68%,批評這並不是因為台灣窮人特別少,「而是政府對貧窮者太過苛刻」。

潘孟安說,明年台中、台南、高雄等三都升格後,非直轄市的民眾人均收入勢必再降,城鄉貧富差距更嚴重,監察院糾正文也曾經直指行政院未能審慎修法,導致台灣低收入戶人口長年偏低,不僅與社會現實脫節,更明顯違背憲法「國家應扶助老弱殘疾」及「社會救助支出應優先編列」的規定。

潘孟安說,他在2年前就提出社會救助法修正案,要求調高貧窮線,落實照顧弱勢族群,但是行政院拖延至今,修正草案還沒送到立院,他強調,即使行政院會通過修正案,但是卻也說如果明年修法通過,就會在後年實施,而沒有要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儘速通過、明年實施的意思。

潘孟安批評,內政部貧窮家庭統計,截至今年第2季止共有10.8萬戶,貧窮人數達26.3萬人,雙雙創下歷史新高,主計處也公佈去年貧富差距擴大至8.22倍,創下歷史紀錄,「行政院對富人減稅數千億毫不手軟」,而民國100年內政部社會救助經費編列9億8,544萬元,比今年的12億5,344萬元還減少2億6,799萬元,減幅達21.38%,根本是對貧者「雨天收傘,逼窮人走向絕境」。

潘孟安呼籲,行政院應該立即將社會救助法修正案送到立法院,在本會期優先與立委版本併案審查通過,明年初即正式實施,同時行政院也應該將100年度被減列不足的社會救助預算,向立法院提出總預算修正案補足因應。


引用自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9/17/301-2647213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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