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法規會今天(3號) 持續與Google,針對七天鑑賞期,進行第三度協商,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說,北市府已經與Google有初步的共識,雙方討論「試用版」機制,希望讓消費者先合理檢視產品。本週五,將再與Google協商,也會邀中華電信、台哥大、遠傳、Apple等平台一同協商討論。(林麗玉報導)

台北市政府3號,再度與Google代表,協商付費軟體七天鑑賞期的機制,儘管這次的第三次協商,依舊沒有最後定案,不過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說,北市府這次與Google協商,有了初步的共識,雙方討論到軟體的「試用版」,是否可以讓消費者,可以有合理檢視產品的機會,雙方有初步共識,消基會及消保會也認定這樣是可行,未來會朝這樣的方向思考,找到突破的空間,Google也表示,會再內部討論,預計週五會在開會協商討論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說,這次的協商,Google依舊表達他們有全球運籌的考量,而台灣的法律也不是完全沒有空間,七天鑑賞期的前提,也是在於可以合理檢視商品,只要試用版與正式版本沒有太大差距,可以再來討論,而週五的協商,除了Google、也會邀蘋果代表、4大協會和電信平台業者一起討論。
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803/1/2w88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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