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多倫多警方,星期一凌晨,處理一名在3樓陽台上徘徊,有墜樓危險的男子時,溝通3小時無效後,竟然使用電擊槍射擊,讓他跌下1樓,然後馬上送到醫院;雖然人是順利下來了,不過方式引起爭議,警方似乎太急躁,也引起監督警方的公民團體不滿。

電擊槍擊中陽台上男子,他也馬上跌落,結束了和警方的僵持,這名在3樓陽台上的男子,身分確認是42歲的萊特,多倫多警方在凌晨,接獲民眾報案有家庭糾紛,趕緊來處理,沒想到一到現場,發現萊特在陽台晃來晃去,有墜樓的危險,10多位警察以及救難人員在樓下待命,緊張的不得了。

勸了3個小時沒用後,於是警方想了個辦法,電擊槍果然奏效,結束這場鬧劇,救護車趕緊送他去醫院;而第二天早上,附近居民也很想知道,到底發生了什麼事。附近居民:「大概凌晨2點,有許多噪音和警報聲,我沒辦法回去睡覺,因為我也想知道怎麼回事。」

警方用電擊槍的方式,也引起爭議,多倫多一個專門監督警方的公民團體,也對警方的作為不以為然。警察責任聯盟代表史瓦爾:「為何用電擊槍?我不能理解,他們為何不持續溝通,讓他放鬆然後帶他下來。」

目前多倫多警方的特別調查小組,已經展開調查,員警是否反應過當,而萊特則還躺在醫院裡。


本文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920/8/2z20w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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