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)台北巿1名江姓酒商被控在某網站張貼「我一定盡我全力去砍死妳」等文字,給同為酒商的蔡姓女子,遭蔡女提告。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,依恐嚇等罪將江男聲請簡判。

檢方表示,46歲的江男於去年10月11日晚間9時許,在公司內使用「櫻桃王」名稱,在某品酒網站留言版張貼內容「我一定盡我全力去砍死妳」等文字,公然侮辱使用「菜青屎」名稱,同樣為酒商的蔡姓女子。

隔天,江男則透過某品酒網站傳送訊息功能,發送內容為「無論是黑的與明的,妳看著辦!我剛已通知台南的朋友,去算一下帳款」等訊息給蔡女;江男又以相同手法於網站留言版,張貼指蔡女為「垃圾」、「瘋女人」,蔡女提告,江男涉犯恐嚇及公然侮辱罪。

檢警偵辦期間,江男坦承不諱,辯稱2人是同行,對方眼紅,且在網站上先用文字挑釁,自己個性比較直,才會張貼留言反擊;江男也反指對方要新台幣30萬元才和解,他不願和解才遭法辦。

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,依恐嚇及公然侮辱罪將江姓男子聲請簡易判刑。1000803


本文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803/5/2w8d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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